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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4-05-19

作者:乐清律师魏炳海

工伤,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做了以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工伤发生时注意的问题

发生工伤后应该做工伤 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具体分类见如下资料:

我国现行工伤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工伤致残待遇和因公死亡待遇。

1.工伤医疗期间待遇。雇员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为工伤医疗期。按照伤情程度工伤医疗期可确定为1-24个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在工伤医疗期间内,工伤雇员享受四种待遇:

(1) 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续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要费、就医路费全部由保险金支付。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表标准的2/3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雇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津贴。工伤雇员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发放工伤津贴。其标准为受伤雇员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残疾待遇。我国目前的工伤津贴暂由企业发放。

(3)护理费。按照评定的护理等级对需要狐狸的工伤雇员发给护理费;全部护理费按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0%发放;大部分护理按照40%发放;部分护理按照30%发放。

(4)福利费。工伤雇员与本单位雇员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

2.工伤致残待遇。雇员工伤致残待遇,包括:

(1) 伤残抚恤金和伤残补助金。雇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领取工伤抚恤证,按月发给抚恤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以及雇员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雇员因工负伤或死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因工致残被定为5-10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的工作,并可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计发保险待遇时,如果本人工资低于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75%,以平均工资75%的比例为计发基数;高于平均工资水平300%,以雇员平均工资的300%为计发基数。

(2)因工致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企业按工资将低水平的90%发给伤残补助金。

(3)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4)伤残程度被评为5-6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伤残程度为7-10级,本人另谋职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伤残雇员需要安装假肢、义眼、镶牙和购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普及型标准支付。

工伤医疗期的长短需要根据伤残登记确定。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问题

工伤期间工资分两块:

第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用人单位未承担责任时注意的问题

如果发现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所谓“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即单位应该按照全体员工的实际工资缴费。

2.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一是劳动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其二是造成了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3.在计算单位违法行为造成你的待遇损失时,是否按照你的实际工资计算,要看你的实际工资是否超过了所在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如果超过了就只能按3倍计算,如果未超过则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假如你当地所在市平均工资为800元,那么由于你工资超过800的3倍,只能按2400元计算,如果当地的平均工资是1000元,那么3倍就3000元,你的工资未超过,就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

4.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应该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后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

四、日常工作中注意的问题

从当前出现的工资争议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对与工资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有所了解,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班加点工资。当前我国实行的工作制度是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8小时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如综合计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劳动时间,按上述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则不按上述办法计算加班加点工资。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规定。《劳动法》对工资下限有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向待岗职工发放生活费时,也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其一,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其二,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如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或者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等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其三,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工资支付办法,但是应当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否则即是无效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有些企业在与职工约定了工资标准后规定每月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做为风险金,或者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定数额按季度或年度发放,均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纠正。还有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对职工工资实行年薪制,应当约定明确可行的支付办法和支付条件,包括年薪总额、每月支付数额等详细条款,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一方面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据可循。再有,还有部分争议涉及到提成工资,涉及到提成工资的企业,最好就提成办法、提成比例等内容签订协议,发生业务后按照协议计算提成金额。总的说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和有关事宜,使双方权利和义务契约化。

附:工伤后的工资和营养费误工费的赔偿计算

1、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后续医疗费

2、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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