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文化
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 tel 13134310343
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自然要有符合自身特点的言行举止、规则制度、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律师职业作为一种特殊职业,具有国家赋予的维护国家法律实施的职责,同时又具有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因此律师承担的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必然要求律师这一职业群体要有与其它职业群体不同的特点。在现阶段,社会律师又是自我解决生存发展的经济需求的职业,这又决定律师又与公、检、法等国家司法机关依靠国家财政解决工资经费需求有很大不同。律师这种职业的特殊性,必然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使律师在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法律正确具体实施;二是,如何使律师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得到正当合理的劳动报酬。要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认清律师制度的本质和目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系列有关律师的法律规则制度,以便最大限度的发挥律师的作用。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一要国家立法机关高瞻远瞩确立适合国家社会和律师现实需要的法律制度;二要律师提高自身素质。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法律本质的需要,律师制度的本质从属于法律的本质,从这一本质的认识出发,建立以法律规则和律师行为规则为核心的律师文化,也就掌握律师文化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本文将以此为出发点,对律师文化做一必要的论述。
一、 律师文化的概念
要定义律师文化的概念,首先应定义文化的概念。笔者认为,文化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动
态发展的一定社会群体思想意识、价值观念、规则制度、行为方式的主流主线,是一定社会的一定历史阶段和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和表现,是社会历史的肯定和否定的结果,具有继承性和发展性。文化主要是指人们的精神意识、思想观念、审美情趣、价值判断,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世界中,并通过规则制度,人的行为和物质实体反映表现出来,人的主观意识作用与客观的物质世界,产生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的物质形式,形成一定的社会物质风气风格就是文化,因此,文化是一定社会的精神和物质的总和。
律师文化做为一种社会文化,除具有文化的一般属性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是律师职
业属性与文化属性相融合的产物,如果给律师文化下一个定义,我认为律师文化是一定历史条件下,国家有关律师的法律规则以及律师行业规则与律师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价值判断,修养素质,行为方式、习惯特点相融合而产生的反映律师职业本质特征的律师群体的制度文化、思想文化和行为文化,是律师精神意识和物质载体的总和。
二、 律师文化的构成及本质特征
律师文化不是空洞的概念,要由一定的具体内容所构成,并且这些内容必然反映律师的本质及所具有的特征,那么律师文化究竟由哪些内容构成又反映怎样的本质特征呢?笔者认为有必要做一阐述:
1、 律师文化的构成
笔者认为律师文化包括国家有关律师的法律规则和律师的行业规则,以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为落实国家规则、行为规则和适应社会需要所形成的规范性的行为准则、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律师规则是国家意志和律师行业整体意志在物质形式上的反映,这些规则承载国家和社会以及律师行业和律师个人对律师的价值判断和要求。思想意志反映在物质上就表现为各种规则以及律师具体的行为方式、修养素质等,而意志作为一种精神意识,在规则行为上存在,并赋予这些物质具有精神的内容,否则,规则行为就成为没有灵魂的东西,因此,律师文化是精神和物质的化合物,是由制度文化、思想文化和行为文化所构成的。
2、 律师文化的本质特征
律师文化从属于法律文化,法律本质特征决定律师本质特征,而国家本质特征决定法律的本质特征,因此律师文化的本质特征最终由国家的本质特征决定。
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的意志通过法律形式反映出来,因此律师文化也由法律主导、规范、控制,它所反映的特征也必然具有国家的本质所要求的特征,律师文化也只有符合国家意志的要求才能存在和发展。
三、 律师文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律师文化建设是保证律师职业群体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重要保证,也是律师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对建立和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体的利益,保障律师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规范和指引作用,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律师文化建设在保障律师正确的政治方向、保障律师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对有效监督司法权力,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保护人民利益方面也具有重大意义,律师参与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权力,也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为保证社会健康发展,提高律师的素质,增强律师参与国家社会生活方面的权力和能力,进行健康的律师文化建设,必然使律师成为社会发展的进步力量,这是时代的需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国家发展的需要。
四、 律师文化与其它文化相互作用与影响
律师文化做为一种社会文化,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的产生、发展必然受社会文化的影响和作用,尤其受到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文化的影响,各种社会意识状态,规则制度,社会现象,或多或少的作用于律师文化,律师文化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反过来也会影响作用于其它社会文化,因此各种文化具有相互作用与影响的性质,社会是个普遍联系的整体,要用全局系统历史的观点看问题。
社会的历史的传统的和时代的政治、哲学、法律、经济和社会意识形态,对律师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是重要的条件因素,律师社会地位、生存条件和司法制度、社会文化等等都会作用于律师群体。一定的社会存在决定一定的社会意识,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成一定的社会文化,产生一定的社会风气,而社会风气是有传播性、感染性的,因此,律师文化与其它社会文化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性质,当然对彼此不融合的文化又相互排斥,这就是律师文化与其它文化的辨证关系。
五、 怎样建设高品质的律师文化
律师是社会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担负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责
任,因此,这个职业要求律师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极强的专业性和高尚的品格。建立高品质的律师文化,首先要从这几个方面的要求入手:一是站在政治全局的高度加强律师制度建设,保证律师能有抑制各种违法行为、依法执业所必要的权力,同时加强对律师的制度规范,保证律师文化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路线前进。二是要加强律师业务能力建设,保证律师有能力依法执业。三是要加强律师思想道德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让国家人民放心,让委托人信任。四是强化律师文化,使高尚的律师文化深入律师的精神灵魂,并由此导引律师在行为上符合律师职业的要求。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关系的载体,抓好每位律师的文化,也就抓好了律师文化的总体。一种文化的形成自然有其社会条件背景,但是只要努力不断实践,律师相对高素质的群体必然在建设好自身文化的同时,为社会文化的建设、为人类文明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吉林众鼎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 tel 13134310343
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自然要有符合自身特点的言行举止、规则制度、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律师职业作为一种特殊职业,具有国家赋予的维护国家法律实施的职责,同时又具有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因此律师承担的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必然要求律师这一职业群体要有与其它职业群体不同的特点。在现阶段,社会律师又是自我解决生存发展的经济需求的职业,这又决定律师又与公、检、法等国家司法机关依靠国家财政解决工资经费需求有很大不同。律师这种职业的特殊性,必然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使律师在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法律正确具体实施;二是,如何使律师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得到正当合理的劳动报酬。要解决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认清律师制度的本质和目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系列有关律师的法律规则制度,以便最大限度的发挥律师的作用。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一要国家立法机关高瞻远瞩确立适合国家社会和律师现实需要的法律制度;二要律师提高自身素质。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法律本质的需要,律师制度的本质从属于法律的本质,从这一本质的认识出发,建立以法律规则和律师行为规则为核心的律师文化,也就掌握律师文化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本文将以此为出发点,对律师文化做一必要的论述。
一、 律师文化的概念
要定义律师文化的概念,首先应定义文化的概念。笔者认为,文化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动
态发展的一定社会群体思想意识、价值观念、规则制度、行为方式的主流主线,是一定社会的一定历史阶段和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和表现,是社会历史的肯定和否定的结果,具有继承性和发展性。文化主要是指人们的精神意识、思想观念、审美情趣、价值判断,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世界中,并通过规则制度,人的行为和物质实体反映表现出来,人的主观意识作用与客观的物质世界,产生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的物质形式,形成一定的社会物质风气风格就是文化,因此,文化是一定社会的精神和物质的总和。
律师文化做为一种社会文化,除具有文化的一般属性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是律师职
业属性与文化属性相融合的产物,如果给律师文化下一个定义,我认为律师文化是一定历史条件下,国家有关律师的法律规则以及律师行业规则与律师的思想意识,道德观念,价值判断,修养素质,行为方式、习惯特点相融合而产生的反映律师职业本质特征的律师群体的制度文化、思想文化和行为文化,是律师精神意识和物质载体的总和。
二、 律师文化的构成及本质特征
律师文化不是空洞的概念,要由一定的具体内容所构成,并且这些内容必然反映律师的本质及所具有的特征,那么律师文化究竟由哪些内容构成又反映怎样的本质特征呢?笔者认为有必要做一阐述:
1、 律师文化的构成
笔者认为律师文化包括国家有关律师的法律规则和律师的行业规则,以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为落实国家规则、行为规则和适应社会需要所形成的规范性的行为准则、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律师规则是国家意志和律师行业整体意志在物质形式上的反映,这些规则承载国家和社会以及律师行业和律师个人对律师的价值判断和要求。思想意志反映在物质上就表现为各种规则以及律师具体的行为方式、修养素质等,而意志作为一种精神意识,在规则行为上存在,并赋予这些物质具有精神的内容,否则,规则行为就成为没有灵魂的东西,因此,律师文化是精神和物质的化合物,是由制度文化、思想文化和行为文化所构成的。
2、 律师文化的本质特征
律师文化从属于法律文化,法律本质特征决定律师本质特征,而国家本质特征决定法律的本质特征,因此律师文化的本质特征最终由国家的本质特征决定。
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的意志通过法律形式反映出来,因此律师文化也由法律主导、规范、控制,它所反映的特征也必然具有国家的本质所要求的特征,律师文化也只有符合国家意志的要求才能存在和发展。
三、 律师文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律师文化建设是保证律师职业群体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重要保证,也是律师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对建立和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体的利益,保障律师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规范和指引作用,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律师文化建设在保障律师正确的政治方向、保障律师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对有效监督司法权力,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保护人民利益方面也具有重大意义,律师参与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权力,也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为保证社会健康发展,提高律师的素质,增强律师参与国家社会生活方面的权力和能力,进行健康的律师文化建设,必然使律师成为社会发展的进步力量,这是时代的需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国家发展的需要。
四、 律师文化与其它文化相互作用与影响
律师文化做为一种社会文化,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的产生、发展必然受社会文化的影响和作用,尤其受到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文化的影响,各种社会意识状态,规则制度,社会现象,或多或少的作用于律师文化,律师文化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反过来也会影响作用于其它社会文化,因此各种文化具有相互作用与影响的性质,社会是个普遍联系的整体,要用全局系统历史的观点看问题。
社会的历史的传统的和时代的政治、哲学、法律、经济和社会意识形态,对律师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是重要的条件因素,律师社会地位、生存条件和司法制度、社会文化等等都会作用于律师群体。一定的社会存在决定一定的社会意识,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成一定的社会文化,产生一定的社会风气,而社会风气是有传播性、感染性的,因此,律师文化与其它社会文化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性质,当然对彼此不融合的文化又相互排斥,这就是律师文化与其它文化的辨证关系。
五、 怎样建设高品质的律师文化
律师是社会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担负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责
任,因此,这个职业要求律师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极强的专业性和高尚的品格。建立高品质的律师文化,首先要从这几个方面的要求入手:一是站在政治全局的高度加强律师制度建设,保证律师能有抑制各种违法行为、依法执业所必要的权力,同时加强对律师的制度规范,保证律师文化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路线前进。二是要加强律师业务能力建设,保证律师有能力依法执业。三是要加强律师思想道德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让国家人民放心,让委托人信任。四是强化律师文化,使高尚的律师文化深入律师的精神灵魂,并由此导引律师在行为上符合律师职业的要求。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关系的载体,抓好每位律师的文化,也就抓好了律师文化的总体。一种文化的形成自然有其社会条件背景,但是只要努力不断实践,律师相对高素质的群体必然在建设好自身文化的同时,为社会文化的建设、为人类文明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