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结合本所律师实际,制定本收费标准。
一、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
(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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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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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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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阶段(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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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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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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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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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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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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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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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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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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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30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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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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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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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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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元至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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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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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1元至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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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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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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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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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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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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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元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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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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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30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30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上述各项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
未曾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曾经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收取。
二、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由委托人与本所协商确定代理费标准。
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
三、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计时收费为100-2000元/小时。
四、国务院或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地区,除风险代理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其它仍执行鄂价法规[2002]147号文件规定标准。
五、非诉业务,比照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或协商收费。
1、工商机读档案查询: 服务费、基本资料查询费、快递费(总计500元)。
2、工商详细档案查询: 服务费、档案查询费、快递费、复印费等(总计800元)。
3、房产基本资料查询(机读档案):服务费、基本资料查询费、快递费(总计600元)。
4、房地产档案查询:服务费、档案查询费、快递费、复印费(总计1300元)。注:由于有些地方在查询同一房地产档案时,对其中的查封档、抵押档等单独收费,请委托方与律师联系确定具体收费。
5、人口基本信息档案查询:服务费、基本资料查询费、快递费(总计600元)。
6、车籍档案查询:服务费、基本资料查询费、快递费(总计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