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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峰律师
河南-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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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2014-04-10

2、安阳律师答疑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如何认定?

安阳李立峰律师解答: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一般法律常识。但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如房屋、珠宝、黄金、字画、古董在婚后变卖,所产生的价值和增值,在离婚时如何认定和分割就会产生很多争执。依法回答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如房屋、珠宝、黄金、字画、古董在婚后变卖后所得现金仍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房屋租金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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