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张凤云律师
北京-北京
从业16年 主办律师
5
好评人数
75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一方死亡的,购房人能否要求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
更新时间:2014-03-25


案情简介

2009年黄某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黄某将其个人名下的房产出售给李某,约定房屋总价款160万元,李某支付首付款60万元,余款按银行贷款。签订合同后,李某按约定交付了全部的首付款,黄某也按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了李某。事后,李某入住该房屋,但一直没有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2012年黄某突然去世,其有唯一继承人葛某(其母亲)。李某要求葛某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葛某认为其不是产权人一直不予以配合,故李某一直诉状将葛某诉至法院,要求葛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与李某2009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现原告李某已经按约定支付了购房款,黄某生前也按约定交付了房屋,依据《合同法》第60条第2款的规定,黄某生前应当协助赵某办理过户手续,但因黄某2012年死亡,而葛某是其唯一的合法继承人,负有履行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故判决被告葛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协助原告将办案诉争房产办理过户至李某名下。

张律师析案

本律师对该案的结果不持异议,但对该法院判决的理由持有不同的意见。

该诉争房屋虽然买卖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协议》,但该产权仍然登记在黄某名下,从物权的角度讲该房产在黄某去世前产权归黄某所有,在黄某去世后,即发生了继承,按《物权法》第29条规定,在继承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事实上就已经取得了该物权,该条已经修正了《继承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那么这时候该继承人因继承取得了房屋产权当然也需要承接该合同的义务,协助购房人办理过户手续。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