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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才律师
山东-潍坊
从业20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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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4-02-23
经调查研究发现,不同季节有着不同的案件高发区。进入春季,很多人们总是按奈不住平静的心情,再加上现代男女之间的开放心态及浮躁心理,对待婚姻总是没有足够的耐心或者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当然也不乏确实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作为常见案件,在此有必要做些许指引,以期有所帮助:婚姻家庭案件无非是感情是否破裂、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及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及如何分割的问题。

首先, 对于感情破裂的认定因属于抽象性的问题,因此认定有些否则,在实践中往往是以有过错诸如婚外情、赌博、吸毒、刑事犯罪等或者分居达两年以上者,如果无法查证以上情形则按照起诉的次数,一般以两次起诉为宜。

其次,对于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认定问题,孩子抚养权按照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认定,抚养费按照工资的20-30%支付,如无正式工作或工资不好界定,则需按照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或人均收入进行界定。

最后,对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属于重点问题。对于共同财产如何认定,除例外情形则按照婚后收入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婚后购买房屋婚后获得财产性收入等,对于分割一般按照均分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在当今社会转移财产的情形时有发生,应当及时保全财产,并注意保全财产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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