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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卿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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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运城房屋质量问题,业主能否退房?
更新时间:2011-06-08

关注广州亚运城"收楼门"事件-- 亚运城房屋质量问题

业主能否退房

广州房地产律师:谭卿朝 著

核心提示】2011年5月底,广州亚运城首批业主收楼时普遍发现所收现房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装修瑕疵,诸如外墙渗水、墙壁开缝、地面不平整、木地板发霉等。由此,广大业主情绪激动并集体拒绝收楼,目前双方的纠纷仍在持续中。此即广州亚运城收楼门事件。那么,对于房屋质量问题,业主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广州房地产律师谭卿朝专题为您讲解-商品房预售中,业主面对房屋质量问题的维权问题。

一、房屋质量问题多多

2011年5月底,广州亚运城首批业主收楼时普遍发现所收现房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装修瑕疵,诸如外墙渗水、墙壁开缝、地面不平整、木地板发霉等。由此,广大业主情绪激动并集体拒绝收楼,目前双方的纠纷仍在持续中。此即广州亚运城收楼门事件。

诸如上述业主遇到的问题,实际上很多业主都曾经碰到过。有相当部分业主要求退房,也有部分业主要求维修房屋。

二、退房要求一般难以获得支持

由于退房涉及到一系列的后续问题,并且基于维护交易稳定性的考虑,法院在对于业主要求退房并解除合同的处理上,通常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讼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正常使用条件(即存在严重漏水、地面裂缝等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重大瑕疵),或者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其他标准,则按该约定退房。

其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要求赔偿损失一般可以获得支持

如上所述,房屋如果不存在主体结构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业主不能要求退房。但是,业主可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或者赔偿有关损失。这涉及诉讼策略和证据认定问题,需要专业人士处理。

现实中,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买受人要求修复,但出卖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拒绝修缮,买受人自行修缮或依据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起诉请求出卖人支付修缮费用,应否支持?
广州地区目前的司法实践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请求应予以支持:1.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2.出卖人在合理期间内不履行修缮义务;3.买受人已自行或雇人修缮,或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出卖人认为买受人主张的金额不合理,应承担证明责任(如申请评估等),否则对其抗辩不予采纳。

因此,业主对于房屋质量问题,要求退房或者维修,应当根据个案的证据,选择恰当的诉讼策略,固定并保存证据,否则往往损失一大笔案件受理费却难以获得支持。

【谭卿朝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广州房地产专业律师,联系电话:15920133026或13763304128;邮箱:qingchao333@163.com;QQ:107006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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