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黄长征律师
江西-景德镇
从业15年 主办律师
41
好评人数
743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离婚诉讼时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有继承权
更新时间:2013-12-07

【基本案情】

陈某和王某系夫妻,两人结婚后因性格不合,诉讼离婚,法院下达离婚判决书,准予二人离婚。两天后,陈某遭车祸死亡,此时,王某是否拥有对余某财产的继承权?

【离婚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鉴于夫妻关系的存在,配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已死亡的配偶的遗产。离婚诉讼进行过程中夫妻之间的关系尚未解除,仍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的身份。所以一般而言,在诉讼进行中配偶死亡的,另一方并不丧失继承权,仍有权要求继承遗产中应属于其的份额。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于夫妻之间的财产没有明确的约定的,在分配财产时需要将夫妻共同财产先做出分割,再将属于死亡配偶的个人财产部分适用继承的规定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离婚程序中,如果法院第一审判决是依法准予离婚,但当第一审判决下达后,还有15天的上诉期,凡在15天以内,有一方上诉的,一审判决便不再生效,当事人的争议必须以二审判决为准。即使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也要等过15天的上诉期,双方都未上诉的,一审判决才正式生效。

此外,对于离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1991年10月24日法(民)发〔1991] 33号《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予出具证明书的通知》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当事人未上诉的第一审离婚案件的离婚判决,在上诉期届满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该判决生效证明书并加盖院印,以此确认该判决业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是否生效应以有无原审法院的通知为准。凡一审判决未生效期间,或一审判决已不生效,进人第二审程序,如一方死亡,因双方婚姻关系还未正式解除,另一方仍有权继承遗产。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