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新疆自治区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44元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197元
3、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43元
4、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58元
5、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5748元(2010年标准)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在相关标准公布后即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