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3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公布的2012年度的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如无其他新规定,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等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或二审案件,如适用了2011年度统计数据的,二审或再审不再作调整。
\"国有同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等数据尚须有关部门核发(另文下发)。在相关数据下发前,\"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同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可参照适用《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相关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表:
广东省201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序号 |
项目 |
数值(元) |
说明 |
||
一 |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40741.88 |
|
经济特区 |
珠海 |
32978.21 |
|||
汕头 |
20023.54 |
||||
一般地区 |
30226.71 |
||||
二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
10542.84 |
|
||
三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26727.68 |
|
经济特区 |
珠海 |
24083.48 |
|||
汕头 |
17985.51 |
||||
一般地区 |
22396.35 |
||||
四 |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
9795.60 |
|
||
五 |
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年) |
计划单列市 |
深圳 |
79734 |
|
经济特区 |
珠海 |
65945 |
|||
汕头 |
32592 |
||||
一般地区 |
55684 |
||||
六 |
住宿费(元/天) |
150 |
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