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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艳照门”被告人犯侮辱罪被判刑2年
更新时间:2011-04-19

四川攀枝花艳照门被告人犯侮辱罪被判刑2

将未成年女友的裸照,以攀枝花艳照门为题发布到网上,仅国内网站点击浏览人数就达3万人次。418日,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上传这些艳照的被告人颜A因犯侮辱罪,日前被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颜A表示不上诉。

今年29岁的颜A喜欢上网。2010年年初,颜A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正在读书时年15岁的小莉(化名)。并诱惑涉世未深的小莉,让她成为了自己的女友。

20106月,颜A发现小莉背着他和别的男孩交往,十分气愤。为报复,颜A将小莉骗至某宾馆,让小莉吸食毒品。吸毒后,小莉进入浴室洗澡。在此期间,颜A用手机拍下了小莉吸毒、洗澡的视频。

20109月,颜A用这段视频截取了14张图片,以攀枝花艳照门为题,发布到网上,仅国内点击浏览人数就达3万人次。后小莉的父母在网络上发现照片,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同年1013日,颜A在乐山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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