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山东潍坊故意伤害案赔偿纠纷
王学德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695人
山东-潍坊
主办律师
从业26年

案情简介:

张某(受害人)与李某(犯罪嫌疑人)发生纠纷,遂李某用砖头把张某头部打伤,造成张某眼眶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张某构成轻伤,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本案在检察院阶段,受害人张某委托王学德律师(法律咨询热线15065687687)代理此案,王律师代理此案后,依法去检察院阅卷,查看本案的证据材料;至本案到了法院阶段,王律师根据阅卷及调查,依据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了法律逻辑缜密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同时要求李某赔偿受害人张某的各项损失。

判决结果:

本案经过王律师有理有力的争取,依法全面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李某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张某各项损失7万元,受害人张某对王律师的代理非常满意。

律师提示:

发生类似案件后,建议受害人及时委托律师介入,由专业的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证据材料依法全面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自身处置不当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2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0人浏览
潍坊律师王学德谈:怎样离婚(如何离婚)
0人浏览
山东潍坊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0人浏览
2013年山东潍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范围)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