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南京律师)交付的商品房面积不符该如何处理?
张伟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268人
江苏-南京
主任律师
从业1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申请专利应当缴纳的费用:
0人浏览
专利公报的内容
0人浏览
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0人浏览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0人浏览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