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任勇亮律师
陕西-西安
从业13年 主办律师
0
好评人数
32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亲属法基本原则之婚姻自由
更新时间:2013-09-29

婚姻乃人生大事。年轻人在婚姻问题上与父母出现意见分歧时,常会说“这是婚姻自由,你们无权干涉”。婚姻自由在法律上真是如其所说吗?本文特意为您介绍亲属法基本原则之婚姻自由。

一、婚姻自由的含义

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双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自由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这里有两个关键点:一是“按照法律规定”,即结婚和离婚必须符合婚姻法的要求。以结婚为例,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并不得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二是自由决定,自由决定意味着法律尊重男女双方的意愿,因双方都已成年,可以自己决定婚姻问题,包括父母在内的他人和另一方都不能将其个人意思强加于男女任何一方。

二、婚姻自由的实施

为保障婚姻自由,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也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包办婚姻是指对他人的婚姻关系进行强制、逼迫和干涉的行为。这是最为常见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危害甚大。2000年6月,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发生一起爆炸、持刀杀人案,起因就是包办婚姻下的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并遂起歹念造成的。2013年9月,年届78岁的一老汉千里往莞寻子,只因多年前其逼迫大龄儿子与一女子结婚,而婚后半年,双方感情不合就离了婚,儿子一气之下多年未进家门,音讯全无。

买卖婚姻以获得财物为目的,对当事人的婚姻实施包办和强迫。其他干涉婚自由的行为指以包办和买卖外的其他方式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常见的有儿女干涉父母再婚、强迫他人离婚等。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当事人或其父母等以给付一定财财物作为结婚条件或离婚条件的行为。在生活中,根据习俗,会有男方向女方或其父母给付彩礼的情况。彩礼是我国自古以来形成的习俗,延续至今。法律出于对生活风俗的尊重,不禁止给付彩礼,并在法律上将彩礼定性为以结婚为目的财物,如果当事人并没有结婚,那么,彩礼是可以返还的。离婚时,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三、婚姻自由与父母生活智慧

对于儿女的婚姻,有时父母常要参与意见并希望起到决定性作用。以结婚为例,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已经成年,与谁结婚有一定的判断能力。但是,人们常将“谈得来”与“结婚”划等号。谈得来是两个人的事,而结婚是两大家族的事,双方是否有能力处理好自己与对方家族的关系,这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清晰的事业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而这些是男女双方都很难把握的。因此,父母的生活智慧可以起到很好的补充和把关作用,而这在实质上并非是对双方婚姻自由的干涉,而是在真正地促进婚姻自由的实施。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