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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霆律师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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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保险与小城镇保险的差异
更新时间:2011-03-16

摘要:单位在市中心不一定交的就是城保。

与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以下简称"城保")相比,小城镇社会保险(以下简称"镇保")的缴费要低得多。前者是用人单位所有职工缴纳基数的36.5%(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种保险捆绑一起缴纳)。上海目前规定,每个职工的最低缴费基数是200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月工资(1847元)的60%,即1082元。也就是说,企业至少要为每一个职工缴纳近400元的费用。而镇保的缴纳多少与职工个人工资没有关系,它是统一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82元)的24%,即259元缴纳。同时,镇保个人不缴纳。所以两者在缴纳费用上相差非常大。
必须弄清单位投的何种保。了解了两者巨大的差异后,一定会有人问:我们都是上海市区户口,又在市区工作,镇保与我们有关系吗?

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先看看关于镇保适用范围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这个规定很原则,完全可能并且已经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在市区和在市区经营的公司,注册到郊区的经济城或开发区,那么明明是市区的公司就变成了郊区的用人单位,即可以为职工缴纳镇保了。更令人吃惊的是,一些注册、经营都在市区的公司,将大部分职工转到注册在郊区的劳务公司,再把这些职工以劳务输出的名义派到原来的公司。因为这些职工与注册在郊区的劳务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实际用人的单位只需要按镇保的费用标准支付给公司,这些完全应当享受城保的职工,只能享受镇保了。

也许又有人会说:我一直参加城保的,单位总不能让我转到镇保吧?

这个说法也不准确。因为镇保的规定对这个问题是用排它法确定的--- 已与参加本市城保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招用原参加城保,并经协商一致继续参加城保的从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对在郊区、注册在郊区的用人单位的职工,这个规定只有两种人必须给予城保:已经在单位的(当然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参加城保的"老职工",或在招用新职工并在劳动合同约定参加城保的。其他人员,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为你缴纳什么社会保险的决定权由用人单位说了算。

另外,镇保也是社会保险,它的缴费年限也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如果一个人既缴纳过城保,又缴纳过镇保,退休后拿什么养老金?镇保是不是可以转为城保?

如果一个人既缴纳过城保,又缴纳过镇保(在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达到15年,实际缴费年限超过5年)退休后愿意按镇保领取养老金,当然完全可以。如果你想按城保领取养老金,则有一个镇保折算为城保缴费年限的计算标准,因为缴了一年镇保,折算到城保要大大缩水的。按现在的规定---"从业人员从镇保转为城保的,镇保每一缴费年度的单位缴费总额按同年城保缴费标准折算后,计算其城保的缴费年限。"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比如镇保每年只缴纳2800元,而城保则为4800元,如果按上面的方法折算,那缴纳一年镇保只能大约算缴了8个月的城保时间。缴费年限与今后你领取养老金的多少有关,因此,即使你将来可以按城保领取养老金,在领取养老金的数量上会吃很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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