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陈浩军律师
陕西-西安
主任律师
7
好评人数
44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要离婚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3-08-30

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夫妻双方没有感情,婚姻也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应本着协商的态度,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意见,如果无法协商解决,那么诉讼离婚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必然途径。那么,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呢?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