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 解 协 议
甲方: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号1幢1单元*层8****号房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因拖欠工资等发生劳动争议纠纷,乙方于2013年3月向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双方庭下自行协商,就劳动争议一案及甲方法定代表人***与乙方之间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和解协议,特订立协议如下:
1、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伍万贰仟元(小写:52000元),与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双方之间劳动争议一案再无纠纷。
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三日内向雁塔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撤回仲裁申请,待仲裁委准予撤诉后,双方之间劳动争议一案全部了结。双方承诺,以后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权利。
3、经甲方法定代表人***与乙方协商,作为解决本次劳动争议一案的条件,乙方同意将20**年11月4日***实际上无偿转让给乙方的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予以配合。
4、乙方将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甲方法定代表人**后,***与乙方之间就股权转让事宜再无任何纠纷,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
5、经双方确认,乙方持股期间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没有债务纠纷,乙方向***转让的股权为完整股权。乙方转让股权后,与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再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自乙方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执一份,仲裁委留一份备案。
甲方:西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