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购物时,个人随身财务被盗。经查明是被小偷偷走了。这种情况下,超市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超市有安全保障义务,但此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指:超市销售的商品与提供的销售服务本身不具有危险性。顾客的个人随身财务被盗,是由于第三人的违反行为造成的,并不是超市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本身对客户造成的伤害。超市的销售服务行为与顾客此种失窃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因此超市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