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387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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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45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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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 |
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 |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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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27个月 |
90% |
完全不能自理的为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 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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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25个月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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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23个月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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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21个月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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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的)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
速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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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18个月 |
30个月(或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支付本人工资的70%的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116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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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
16个月 |
25个月(或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本人工资的60%的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9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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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 |
13个月 |
20个月 |
77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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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
11个月 |
15个月 |
5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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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 |
9个月 |
10个月 |
38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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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 |
7个月 |
5个月 |
19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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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2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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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 |
条件: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以工亡职工本人工资为计算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供养抚恤金之和,不能超过工亡职工生前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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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49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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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 |
每人每天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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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就医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
工伤职工跨统筹地区就医乘坐城市间长途汽车、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发生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住宿费报销标准,最高不超过每天150元;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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