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可以,只有律师能会见,特殊情况下可以依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公安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来会见你关押在福田龙岗宝安罗湖盐田看守所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