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度四川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最新)
序号 项目2013-2014年度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标准 标准(元)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307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001.4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5050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5366.7
3 职工年平均工资 37924
4 国
有
各
行
业
的
平
均
收
入 农、林、牧、渔业 26700
采矿业 38437
制造业 3056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46059
建筑业 2962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16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9004
批发和零售业 31074
住宿和餐饮业 24444
金融业 68729
房地产业 3174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441
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6092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63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3664
教育 4392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184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105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4117
5 住宿费 40元/人•天伙食补助费 15元/人•天
说明:
1、以上第1—4项依据四川省统计局提供的二O一二年统计数据。
2、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
4、丧葬费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