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在广东人大网上发布了《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新增了:
1、 禁止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经营旅客运输;
2、 不允许客运经营者途中非法揽客;
3、 禁止客运经营者“不给予购票者票据;强迫旅客乘车;运行途中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擅自更换运输车辆;运行途中强迫、诱骗旅客下车;运行途中非法揽客”等。
4、 中途“卖猪仔”严重者可吊销资格;
5、 增加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撤销的条款。
若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且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在运行途中无正当理由,强迫、诱骗旅客下车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