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常常被认为是一群唯利是图、唯恐天下不乱的捣乱分子,如果说中国的律师尚处于发展阶段,难免不规范,给民众造成了假象,那么在律师行业相对发达的国家,律师已经富且贵了,但社会民众仍有微词,就很耐人寻味。
西方社会流传着一则讽刺律师的笑话,一个人在墓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这里埋着一个律师,一个正直的人。很惊讶,对另一个人说,这个墓里怎么同时埋着两个人,他们认为律师绝对不会是个正直的人。
其实,这样的现象很让人迷惑:一方面,政府、企业、老百姓,都觉得律师非常重要,而且一旦遇到法律问题往往会把律师当作救命稻草,但另一方面,不需要律师的时候又把律师骂得一无是处。
律师制度的最早萌芽出现于公元前二三世纪的古罗马时期。在国外,律师是一个很古老的服务行业,也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中国律师制度和现代律师职业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舶来品"。在我国,律师对于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很神秘的职业,是一个高深莫测的职业,老百姓普遍认为:律师就是打官司的。还有相当大一部分人认为:律师是帮坏人说话的人。这些对律师的偏见很大程度上是对律师的定位造成的。
在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将律师定位为国家法律工作者,所以,律师和其他官员一样被要求大公无私,维护正义,惩奸除恶,不能为私利辩护,更不能讲求个人私利,甚至被塑造成正义的化身,后来,律师被推向市场自负盈亏,开始大量代理社会案件,为当事人服务,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这种反差造成了民众对律师的误解:律师怎么能够为杀人犯等坏人辩护?律师怎么能够代理老百姓对抗政府?
事实上,律师并不是正义的化身,正如我国最著名的刑事辩护律师田文昌律师所讲的那样: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律师只是通过参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来实现和体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他们不过是为争取委托人的最大利益尽自己的职责而已,他们和会计师、审计师一样,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们不高尚也不卑微,他们是一群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勤劳双手生活的人,我们让律师走下圣坛,还律师本来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