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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祝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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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伤律师职工工伤被评为6级和7级伤残有何区别
更新时间:2013-07-08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的本人工资,合计44个月本人工资。


由此可见,工伤伤残等级评为六级和七级是有很大区别的,不仅的赔偿的工资月数增加,20个月,更重要是六级伤残的劳动者,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这就意味着如果单位不能为六级以上伤残劳动者安排合适工作的话,即使劳动者每月在家不上班,单位也必须发本人工资的60%的津贴给劳动者,使劳动者能维持日常开支,而七级伤残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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