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长沙市**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 ),并生有1名婚生女( ), 年 月 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视权。
1、婚生女 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女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 元,于每月 日之前汇入男方账户。教育费、医疗费凭票各自承担一半。
2、女方每周有权探望婚生女 次,每周五由女方接女儿放学,与女方居住至周日,周日晚将其送回男方住处。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天,男方有协助的义务;
3、男方需保证小孩在长沙县 就读;男方若改变小孩的生活状态,如教育地点,需取得女方同意;男方不得将监护权委托他人,由他人抚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
2、房产:座落在 的房产,登记在 名下,系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同意将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男方在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车辆:品牌为 车牌 车架号 发动机号
的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归女方所有。
3、因夫妻婚后实行AA制生活,各自的工资、有价证券归各自所有;
夫妻双方无共同债务,若有个人债务,各自承担。
四、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履行财产分割协助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给对方。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