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站石家庄律师办理的离婚案件中,有时候会遇见夫妻之间打借条借款的情况,在以前,对这个问题法院之间认识不同意,有支持的,有否定的。
在后来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第16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以共同财产借给一方,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如果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然后借款给另外一方,那么作为夫妻另外一方肯定要偿还。但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将共同财产借给另外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或其他个人事务的,那么视为是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行为。
2、借款协议按照约定处理
对于夫妻之间的借款离婚时如何分割,应该是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就可以了。如果约定归还另外一方,那么就属于另外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