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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借用他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李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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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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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20年
1、如果事故发生在2010年7月1日(含)以后,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如事故发生在2010年6月30日之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后,不足部分,车主可能将与司机(亲戚)承担连带责任。3、一般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调查后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均系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交警部门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会告知双方可以申请调解,如果不申请调解或调解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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