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3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3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1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川高法民一〔2012〕11号)的规定,2012年/2013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除工伤以外的其他人身损害)最新计算用数据(适用于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2013年5月1日后适用新一年的数据,到时另行公布)
2011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99元
2011年四川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128.6元
2011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696元
2011年四川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675.5元
2011年四川职工平均工资31,489元
四川(成都)交通事故伤残残疾赔偿组成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但是有证据证明在城镇居住或者收入来源于非农业的可以要求按城镇标准赔偿)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鉴定费 11、精神抚慰金 12、财产损失(车辆维修费、贬值损失、营运损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