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3-03-18
江西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统计局发布)
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4055元;月平均工资为2753.75元。日工资为94.597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年可支配收入为17495元,每月为1457.82元;城镇死亡赔偿金349900元。
3、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为6892元;农村死亡赔偿金137840元。
4、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为11747元,即每月为978.92元;
5、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为4660元;
6、司法解释第20条第3款"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适用"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请参照江西省统计局最终审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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