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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贩卖、运输的毒品案现已审理
王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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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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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徐伟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杨中富、张华、王洋斌等9名被告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案。据悉,该案涉及贩卖、运输的毒品达30余公斤。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杨中富和被告人张华多次贩卖毒品谋利。杨中富认识了被告人何雯雯,就邀请何雯雯帮其贩卖毒品麻古,并约定贩毒所得利润由三人共同支配。2011年7月的一天,经何雯雯联系,杨中富、张华、何雯雯在江北观音桥附近向他人贩卖麻古24000颗。同年8月,杨中富又将6000颗麻古交给被告人李洋贩卖,所得利润大部分由杨中富支配。

  2011年7月下旬,杨中富、张华共谋从云南的贩卖毒品的上家——绰号为“医生”的男子,购买毒品麻古进行贩卖。之后,杨中富、张华通过被告人易定富与“医生”取得联系,商定三人共同出资从“医生”处购买毒品麻古,由杨中富安排何雯雯将部分购毒款汇入“医生”的银行账户。同年7月25日,张华安排被告人冯才平驾车将麻古运回重庆,征求张华的同意后,冯才平邀约了其表弟、被告人刁飞一同运输该批毒品。8月3日,该车在四川省境内被公安机关截获,当场查获毒品麻古17670余克。

  2011年9月中旬,杨中富、张华共谋再次从“医生”处购买毒品麻古进行贩卖。在张华的建议下,杨中富同意被告人王洋斌出资加入此次购买毒品的活动。经易定富联系后,杨中富与“医生”约定了买卖毒品细节。9月22日杨中富安排他人通过汇款方式支付购毒款后,安排被告人袁梦驾车将该麻古运回重庆。10月5日,袁梦驾车返回重庆途中被公安机关捉获,当场查获麻古15850余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中富、张华、易定富、王洋斌伙同他人贩卖、运输毒品麻古,数量巨大,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何雯雯、李洋等其余5名被告人也应根据其具体犯罪行为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由于本案案情重大,被告人及涉案犯罪事实较多,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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