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顾迪律师
江苏-南京
从业18年 主办律师
46
好评人数
2721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先出售QQ号码后又申诉取回属于盗窃
更新时间:2013-01-31

先出售QQ号码后又申诉取回属于盗窃

K某以4500元价格将QQ号码出售给J某,后又通过QQ网站申诉程序将该QQ号码索回。公安机关接J某报案后将K某抓获。该案经过某市中级法院终审,K某因盗窃罪获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事前有预谋地将QQ号码出售,再通过申诉手段取回,则可构成诈骗罪。

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本案中不存在合同履行的分歧,行为人出于侵财的动机,以貌似合法的手段,秘密窃取财物,使得被害人损失4500元,行为人应当认定为犯罪。QQ号码的价值4500元,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因此,本案不属于民事合同纠纷。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