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出售QQ号码后又申诉取回属于盗窃
K某以4500元价格将QQ号码出售给J某,后又通过QQ网站申诉程序将该QQ号码索回。公安机关接J某报案后将K某抓获。该案经过某市中级法院终审,K某因盗窃罪获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事前有预谋地将QQ号码出售,再通过申诉手段取回,则可构成诈骗罪。
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本案中不存在合同履行的分歧,行为人出于侵财的动机,以貌似合法的手段,秘密窃取财物,使得被害人损失4500元,行为人应当认定为犯罪。QQ号码的价值4500元,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因此,本案不属于民事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