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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施律师
广东-广州
从业13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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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后财产抚养权等的执行问题
更新时间:2013-01-08
离婚判决生效后,涉及财产更名等问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是否还需要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可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这种情况下是有离婚证的。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在法院办理。可能是法院发放的调解书也可能是法院发放的判决书。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判决还是调解,生效后即代表离婚,不必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证,民政部门也不给这种情况的办理离婚证。所以,在办理财产更名时只需向有关机关提交离婚判决书,同时证明该判决已经生效即可,不用再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判决生效后,一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财产、子女的判决怎么办? 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履行。一方拒不执行判决的,另一方可以持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

判决生效后,执行前,离婚双方当事人达成关于财产、子女问题的协议有效吗? 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受法律保护。判决书是在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法解决时,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强制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因此,在一方拒绝执行时,可以持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的处理自己的事务和利益,法院不宜干涉和介入。 因此,在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并按协议遵照履行的,可以认定为有效,即可以不按法院的生效判决强制履行。但是如果一方又反悔不按协议处理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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