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谢秋杰律师
浙江-嘉兴
从业13年 高级合伙人律师
143
好评人数
7566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更新时间:2012-10-24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100%)到第X(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2、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3、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4、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由于司法鉴定机构较多,公信度有别,建议起诉至法院后由法院指定或咨询律师后再行鉴定,以免损失鉴定费用和时间。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谢秋杰律师
您可以咨询谢秋杰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7566 人 | 浙江-嘉兴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