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女婿能否继承岳父母遗产?
问: 我与妻子婚后一直与妻子父母生活在一起,2002年妻子因病去世,我作为女婿带着孩子仍与老人生活在一起,直至为两位老人送终。但在继承老人遗产问题上,有人说我作为女婿是外人,无权继承我岳父母的遗产,请问我是否有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影响其子女代为继承。你在你妻子去世后,一直与你的岳父母共同生活,服侍老人直至其去世,显然属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因而你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岳父母遗留下的遗产,他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