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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伟律师
辽宁-大连
从业25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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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家侦探的法律风险
更新时间:2010-01-04
自从刑法修正案将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资料纳入犯罪范畴以来,我一直思考着国内调查公司(很多直接自称"私家侦探公司"的法律出路。看到下面的案例,更加确定了调查公司应该回归法律轨道,否则风险巨大。解决问题的出路之一就是要依附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调查权"并严格把握工作的界限与尺度。
希望这个案例促使国内调查公司反思自己的职业规划和法律风险,从此迈入新纪元。

附:男子出售官员个人信息资料获罪 成全国首例
  大洋网-广州日报  刘旦 
  广东高院昨天对外宣布,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邵国松、王剑波、黄燕万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到11年不等,并处罚金4万元到15万元不等;而周建平则因向上述被告人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资料被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介绍,周建平是国内被法院以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新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周建平在广州市昌岗中路成立广州市华探调查有限公司,违反规定非法获取他人电话清单、手机清单和人员资料。
  同年12月,林桂余来到其公司要求周建平向该诈骗团伙提供14位领导的电话号码及通话清单。周建平以每份1200元或15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向林桂余出售了14份电话清单,从中获利1.6万元。
 
 根据周建平提供的电话清单,2009年2月2日,李斌海、林桂余、黄燕万、邵国松伙同他人冒充珠海市霍副市长,骗得其亲友马某5万元。
  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19日,邵国松、王剑波、黄燕万、李斌海、林桂余、邵金华、黄晓万等7人共先后作案5起,分别冒充恩平市委书记、深圳市宝安区消防中队队长、佛山市纪委书记等人以急需用钱为由对其亲友进行电话诈骗,共非法敛财83万元。
  行骗四步曲
  第一步 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为了购买"广东省政府官员"通讯录,黄燕万、黄晓万通过网上搜索引擎获取了卖家的联系电话,以2400元购买到领导通讯录及其通话清单。通过这样手段先后获得了19份领导名单及通话清单,而周建平与上述诈骗团伙的林桂平之所以能接上头也是靠网络搜索。
  第二步 通过试探筛选真伪
  买来的通讯录如何探明真伪,确定冒充对象这是第二步。李斌海获取通讯录后指示邵国松、王剑波等人利用事先购买好的多部手机和电话充值卡以电话请吃饭的方式拨通号码,核实领导的身份。
  第三步 实施手机变号显示
  获取号码后如何能将被害人手机的来电显示为冒充对象的号码是诈骗能否成功的关键。该诈骗集团使用的手机变号软件,是一个操作平台,只要使用平台提供的账号和密码,通过充值电话拨打平台号码,对方收线后会自动回拨,这时再输入电话号码就可使用。通过网络搜索功能可获得这种软件。
  第四步 轮番冒充实施诈骗
  通过安排人员根据电话清单逐一打电话行骗,一般是冒充领导的身份谎称有事急需用钱,让对方汇款至指定账户。记者发现,被害人接到显示为领导来电的通话后不好意思或没有回拨核实是上当受骗的主要原因。撰文/记者刘旦通讯员林劲标、刘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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