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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福在职工
张才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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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主任律师
从业20年
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搭乘十六大的东风,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掀起了新一轮国企改革高潮,今年四月,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国资委等部门制定的11个文件,将我省的国有企业改制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国企改制所涉及企业的产权变更和职工身份的转变,对职工思想冲击很大,改制中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很多。很多职工由于对改制认识不清,因而顾虑重重,怕政府借改制甩包袱;怕改制出售让一部分人发横财,卖掉的是职工福利;怕经济补偿金低;怕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险“没保险”;怕改制置换身份后工作不稳定……。职工的以上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一个从事企业改制研究及实践的法律工作者又不得不提醒大家“企业改制,福在职工”。

一、 企业改制有利于搞活企业,保障职工的现实利益。

目前的国有企业由于产权不清晰,管理体制不顺,岗位设置不合理,违反经济规律运行,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很多国有企业已是长年处于亏损状态,甚至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照这样的方式运行下去,其结果只能是越亏越多。有的企业存在大量的闲置资产,就今天卖一点,明天卖一点,将企业资产卖掉,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也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利益。通过改制,企业可以招商引资,吸引外来资金发展本企业的经济,将闲置资产盘活,实现这些资源的再分配,实现外来资金或民间资金与国有资产的有机结合,促进企业的发展;通过改制,企业可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从而为本企业经济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通过改制,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科学合理的劳动、人事、薪酬制度,摆脱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人浮于事、平均主义的状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企业经济的发展。企业进行改制,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核销所欠银行的部分贷款、欠电费等等,这样就消除了企业沉重的债务包袱,企业发展自然就有了较好的条件。企业发展好了,经济效益提高了,企业职工的相应待遇自然会有所提高。而且,现行的政策均把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职工安置政策措施和资金,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改制工作的重点。企业改制时,职工不仅可以顺利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还可以从新的工作环境中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试想,作为与企业职工,如果企业不发展,企业不能创造良好的收益,职工的利益从何而来?如果企业不改制,其状况可能是越来越糟糕,破产就是最终结局,而我国破产法对企业依法破财后职工安置问题并没有作出规定,正因为如此,人们才把企业改制,职工进行身份置换称之为“最后的晚餐”。

二、企业改制有利于理清企业与职工的债权债务关系,完善各种社会保险关系,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目前,许多国有企业由于经济发展滞后,出现亏损,长期拖欠企业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药费、人身保险等费用。如果企业不改制,原来的债务还得企业背着,企业背着沉重的债务包袱不可能能够顺利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等着他的,只能是企业自己或者他的债权人申请破产。在这种情况下,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企业的财产(特别是土地)又基本上设立了担保,所以企业的破产财产是极其有限的,而且破产财产还必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然后才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这样,职工的利益根本不能得到保障。而相关政策均要求企业在改制时,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偿还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疗费、集资款、被挪用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改制时会按照政策要求,为职工补缴各种社会保险费,在职工达到退休条件时依法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同时还可依职工的申请,为符合要求的职工办理内部退养和协保,以此来完善各种社会保险关系,只有改制才是解决职工切身利益的最好方法。

三、企业改制为职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如今,很多国有企业已经意识到国有企业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是企业产权残缺,也就是由于经营者和劳动者没有参加产权分配而造成人力资本残缺。因此,许多国有企业在改制时,采取股权多元化,使企业职工获得股权分配,使广大职工从单纯的劳动者转化为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即从无产者转化为有产者。通过这种转化,企业使广大职工实实在在成为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主人,通过改变企业激励机制,使广大职工产权自主、经营自主。通过这样的改制职工不仅可以得到了一个良好的创业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必将实现职工“岗位致富”共同奔向小康。

国企改制已是不可阻挡的潮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广大企业职工一定要认清形势,自觉拥护改革,积极主动地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尽早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以改革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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