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徐颖律师
北京-北京
从业15年 主办律师
26
好评人数
20053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协议离婚,想说分手不容易
更新时间:2009-12-18
男女双方达成协议后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后,因子女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纠纷诉至法院的不在少数,并出了逐年增多之势。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快捷简便,达成的协议也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结果,但当事人为何又会变卦呢?本人曾多次代理此类案件,究其原因,总结如下,供参考。
一、 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
很多当事人签定协议不严肃,没有经过专业律师的咨询和建议,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先订协议再说,有的离了婚一走了之,有的有意躲避,使协议成了一纸空文,有的是推、拖、赖,不履行协议。对协议内容不考虑分析,意气用事,不理性估计实现协议内容的困难和风险,对于对方的履行能力和诚信意识不加判断。
二、 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欠缺。
很多当事人自己起草离婚协议,内容表述不全面、不清晰、不详尽,条款有歧义、瑕疵,有些条款甚至处分了第三人的财产,有些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产生了诸多问题。而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时不会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
根据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双方发生争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二、由专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三、北京各区的法院一般都可以受理这类离婚诉讼,不仅快速,而且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时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外地户口的当事人也不用回到原籍,方便快捷。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