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谁欠你钱啦?你有证据吗?
原告:我当然有!法官,我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屏……
法官:❓❓❓
emmmm……单看这个截屏恐怕不行
互联网时代,微信聊天因其即时性、便利性,已成为越来越常见的证据类型。
但是!随手截几张图就提交给法院?这很可能导致关键证据“失效”。
下面小编就带你来看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的正确姿势!
保存完整记录
提交的聊天记录应尽可能完整、连续,反映整个事件脉络或关键对话的全过程。
语音一定要转成文字,保证阅读的连贯性,方便判断当事人的陈述与案件的关系。
与案情有关的视频建议刻录成光盘、U盘等存储载体提交给法院。
与案情有关的太小看不清楚或者分辨率不高的,建议单独下载后打印出来附在聊天记录后面。
避免断章取义!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片段,可能不被认可,甚至影响证据效力。
清晰展示主体
聊天记录中应能清晰显示对方微信账号的身份信息,如微信号、绑定的手机号,特别是经过实名认证的信息。
如果仅有对方微信昵称,如“AAA南哥”、“开心每一天”等,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如微信实名认证信息,包含对方身份信息的录音、转账备注,聊天记录中发送的身份证件影像等,证明该账号确实是案件当事人。
提供原始载体
开庭时,您需要携带保存该聊天记录的原始手机或其他登录该微信账号的设备到法庭。法官需要当庭核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
光有打印件或截图是远远不够的!它们无法证明记录未被篡改。
“表情符号”可能存在歧义
部分表情符号,如微笑或者大笑表情,是辅助表达心情、情感和想法的可视化图像。
不同人对于表情符号的理解,可能不同。
猜猜我是微笑还是无语还是冷漠
对于表明态度的关键信息应尽量使用文字形式进行表达,明确双方真实意思,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慎用“自动清理”功能
手机微信的“一键瘦身”“垃圾清理”等自动清理功能可能导致微信聊天记录中关键信息丢失,对于包含关键信息的聊天内容,切勿随意删除。
对于重要的聊天记录,可以通过公证机构公证、区块链存证等方式,对电子数据进行固定。
作者:刘琼来源:苏州虎丘法院、江苏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