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的能收养孩子。收养人只有有一个子女时,可以再收养一个孩子。如果有两个子女的,不能再收养,但收养人如果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子女的法律没有限制。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怎么合法收养孩子合法收养孩子的程序如下:
1.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以及法律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依法办理;
3.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收养关系成立后怎样才能解除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收养人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以免未成年人处于无人抚养的境况。但是,收养人可以和送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已经年满8周岁以上,那么送养人和收养人协商确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时,应当征得其同意。如果收养人不抚养被收养的未成年人,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送养人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送养人可以先和收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收养人不同意,送养人可以到法院去和收养人打官司。如果不存在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等合理理由,且收养人不同意的,送养人不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