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这段车祸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后引发热议。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幼童在路边投影区玩耍时,被路过的某快递车碾压。尽管司机下车后立即呼喊并报警,但最终幼童还是经抢救无效身亡。
那么,对于该起事故,谁该承担责任呢?今天,肖律师就来分析下。
首先是司机。虽然事后司机称孩子处于其视线盲区,但这并不是其免责的理由。作为机动车驾驶者,有义务确保行车安全,如果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仍可能承担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对该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是快递公司。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快递公司要对司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是投影广告灯所有者。如果广告灯存在亮度超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的,如对驾驶员视觉造成干扰等,那么广告灯所有者也可能要承担责任。
最后是孩子的父母,《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职责。幼童独自躺街上,监护人大概率存在监管失职,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