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工程尾款迟迟要不来。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那可真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万事都成蹉跎了。我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开发商拖欠我当事人工程尾款1000多万元,他最后被这笔款拖得是精疲力尽,负债累累。找到我以后,我告诉他,别怕,我们不但能给你要回这1000多万元的工程款,还可以给你多要回70多万元的三年逾期利息。 接案后,主张诉前保全和优先受偿权。最后,我不但为当事人要回了拖欠的工程尾款1000多万元和70多万元的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26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