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车千里化纠纷 为民司法不止步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杜凌霄
“法官为了我们的案子专门从陕西过来开庭,我们各退一步又有啥嘛!”6月5日,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搬到”了900多公里之外的湖北省琴断口监狱,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
陈某为考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与汉中某教育公司签订了证书协议,约定由该教育公司保证陈某在一年内取得资格证,否则全额退款或参加下一次考试。因陈某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该资格证,遂开始与该教育公司协商退款事宜。恰逢该教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付某因罪入狱,该教育公司也进行了注销。陈某不知该情况,无法联系上付某,遂诉至本院,要求公司股东连带向其承担退还培训费的责任。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件后,经多方打听,了解到付某现在监狱服刑,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又与监狱方联系后得知监狱不具备远程开庭的条件。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监狱开庭审理此案。顺利抵达后,在监狱的支持和协助下开庭审理。审理中,承办法官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向双方当事人清晰、准确地阐释了相关法律规定,让他们清楚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又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从情、理、法的角度入手,说服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被告按期履行完毕调解协议的圆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