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遗嘱如何起诉房产分割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起诉房产分割,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确定原告和被告。法定继承人都有权参与房产分割,可根据自身诉求确定为原告或被告。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其次,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诉讼的关键,要收集能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还要收集与房产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然后,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如何分割房产)、事实与理由(说明房产情况及法定继承关系等)。
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房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最后,参与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中要遵守法庭纪律,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听从法院的安排和调解。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在规定时间内还可以上诉。整个诉讼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启东市立遗嘱需要哪些材料
在启东市立遗嘱,所需材料因遗嘱形式而异:
自书遗嘱:一般无需额外材料。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可。这要求遗嘱人具备书写能力且能清晰表达自身意愿。
代书遗嘱: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应符合法定条件,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等。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条件与代书遗嘱相同。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遗嘱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财产凭证(如房产证、存折等),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机构会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公证。
三、赠与协议和遗嘱哪个效力大
赠与协议和遗嘱不存在绝对的效力大小之分,二者适用情形不同。
赠与协议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签订并完成财产交付,财产所有权即转移。若赠与的是不动产,需完成过户登记。只要赠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未被撤销,其效力受法律保护。
遗嘱是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财产及安排相关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在生效前,立遗嘱人可随时变更或撤销。
当二者对同一财产处分产生冲突时,若赠与协议已履行完毕,财产所有权已转移,遗嘱涉及该财产的处分无效;若赠与协议未履行,且财产所有权未转移,立遗嘱人又通过遗嘱对该财产重新处分,以遗嘱为准。因为赠与协议在财产转移前,赠与人在法定情形下可行使任意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