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返聘人员
退休人员已经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领取养老金,其社保缴费义务已经完成,不须再缴纳社保。
二、大学生实习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通常不参加社会保险,但浙江、广东等省份要求为实习大学生购买工伤保险。
三、兼职员工
1)兼职人员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通常情况下,其本职单位已为其缴纳了社保,因此,简直单位不须再缴纳社保。
2)如果兼职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也无须缴纳社保。
四、双重劳动关系
与兼职的区别是,双重劳动关系强调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可以重叠也可以不重叠,这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意志。
兼职,强调的是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取决于劳动者自身的意志。
若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领取工资,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缴纳社保,重复参保,也只能领一份保险金。
五、非全日制用工
又称为小时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而且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并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不强制用人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四险一金”;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六、灵活就业人员
家庭帮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完全取决于个人意愿,国家并不强制其必须参加。
七、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关系是典型的三角关系,存在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三方主体。
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处上班,并须接受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用工单位根据其劳动成果向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派遣费,并不直接为劳动者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或缴纳,用工单位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八、外籍员工
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就业,通常需要按照参加社会保险。但是,外籍员工所属国家与中国签订了双边社保互免协定,且该外籍员工已在其本国有缴纳社会保险,刻面缴部分社保。
据有关资料,目前与我国签订双边社保互免协定的国家有11个。
序号
国家
互免险种
1
德国
养老、失业
2
韩国
养老、失业
3
丹麦
养老
4
加拿大
养老
5
芬兰
养老、失业
6
瑞士
养老、失业
7
荷兰
养老、失业
8
西班牙
养老、失业
9
卢森堡
养老
10
日本
养老
11
塞尔维亚
养老、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