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父母如果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必须明确孩子系其亲生的,如果没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就必须通过亲子鉴定来确认。但在现实生活中,另一方可能不配合做亲子鉴定。
此时,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提供必要证据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如果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