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游戏相关侵权行为
随着网络游戏的市场份额与用户规模的扩大,网络游戏相关的侵权行为也层出不穷,“换皮抄袭”“整体抄袭”“游戏元素、规则抄袭”等违法侵权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游戏市场竞争环境及游戏开发者的创作积极性,借号游戏直播、游戏氪金、未成年人大额充值等现象也危害了游戏用户的权益,造成诸多不良社会影响。
二、上传、下载、链接传播侵犯他人的人格权、财产利益和知识产权
网络侵权行为的实施,主要依托于信息网络平台,通过上传、下载、链接等网络方式进行,侵权行为全部或绝大部分在信息网络平台上完成。常见的网络侵权行为有侵犯他人的人格权、财产利益和知识产权等。
三、网红相关侵权行为
目前社交平台上网红主播为了“吸”金“吃”流量,通过挖剧、搬运、二次创作等方式牟利;通过“暗踩”“贬低”其他商家抬高自己;一些主播直播带货时信口开河、夸大其词等行为,都可能侵害了著作权或者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四、虚拟货币投资陷阱
网络消费的盛行之下,存在着诸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比如直播营销、社交软件营销中商品服务存在质量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网购平台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非法收集、分析、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信息自主权、个人隐私等。再如不法网络交易经营者虚假宣传;网络经营者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义务或责任;预付式消费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网购相关侵权行为
各式各样的网贷平台令人眼花缭乱,不良网贷平台常常以种种“利诱”布下陷阱,最终危害个人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比如零门槛、无抵押、线上审核、最快三分钟到账等不实虚假信息,诱导个人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严重地还可能遭受暴力催款、征信受损、个人信息泄露等危险,危害个人合法权益。
六、网贷相关侵权行为
网络已成为网民发表言论的公共空间,公民言论自由得以更充分地体现。但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匿名性,随意发表对他人有侮辱性、损害性的不实言论的危害事件时有发生,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不法行为对个人与社会都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七、网络言论相关侵权行为
网络空间中数字化信息流转使得个人信息所具有的管理功用和商业价值与日俱增,不法分子从中牟利的现象屡见不鲜,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频发,公民应提高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网络运营者也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八、著作权相关侵权行为
互联网的发展使企图“搭便车”获利,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更易实施。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摄影作品、电影及其他视听作品均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需要提起注意的是,未经许可即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