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质权登记手续是:
1.质押双方持下列材料到托管部: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质押合同及公证书。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2.拖管部收取手续费。
3.办理质押冻结。
4.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
二、股权质权对出质人有什么效力股权质权对出质人的效力有:
1.出质股权的表决权。对出质股权的表决权,究竟由谁行使,国外有不同的立法。
2.新股优先认购权。在股权的诸多权能中,包含新股优先认购权,该权能属于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是股东基于其地位而享有的一个优先权,非股东不能享有。所以在股权质押期间,该权能仍属于出质人享有。
3.余额返还请求权。股权质权实现后,处分出质权的价值在清偿债权后尚有剩余的,出质人对质权人有请求返还权。出质人的义务,在股权质押期间,主要为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不得转让出质股权。
三、股份质权什么时候生效
股份质权自登记时候生效。找法网提醒您,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