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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云律师
浙江-台州
从业15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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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协议书
更新时间:2012-08-02

司法鉴定协议书(小2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示范文本)

编号: (编号:居左排列)

委 托 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送 检 人

司法鉴定

机 构

机构名称: 许可证号: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委托鉴定事项

及用途

委托鉴定

要 求

所涉案件是否已进入诉讼程序

委托事项是否曾经进行司法鉴定

检案摘要

鉴定材料

目录、数量及是否原件

检材:

鉴定资料:

鉴定费用及

收取方式

□按照委托鉴定事项分项目收费:

×××× 鉴定

×××× 项目 □标准 □协议

项目 □标准 □协议

□特殊鉴定项目收费:

预计收费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鉴定文书

发送方式

□ 自取

□ 邮寄 地址:

□ 其他方式(注明)

协议事项:

1. 鉴定机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人同意或者认可:

□ 应当对所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性负责;

□ 因鉴定需要耗尽检材;

□ 因鉴定需要可能损坏检材;

□ 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

□ 检材留样保存3个月。

2. 鉴定时限:从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完成。

□ 遇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确需较长时间的,延长 个工作日。

3. 特殊情形鉴定:

□ 损伤程度鉴定应当提供办案机关同意鉴定的文书;

□ 需要对女性作妇科检查;

□ 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

□ 需要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

□ 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

□ 需要进行尸体解剖。

4. □ 需要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的,延长 个工作日。

□ 委托人要求鉴定人回避。被要求回避的鉴定人姓名

5. 鉴定过程中如需变更协议书内容,由协议双方协议确定。

通知对方当事人到场情况及其他约定事项

鉴定机构履行《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规则》规定的告知

义务情况

协议变更

事 项

鉴定风险

提 示

1.鉴定意见属于专家专业性意见,其是否被采信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和判断,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无权干涉;

2.由于鉴定材料或者客观条件限制,并非所有鉴定都能得出明确的鉴定意见;

3.鉴定活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因此,鉴定意见可能对委托人有利,也可能不利;

4.委托人作虚假确认、承诺或提供虚假鉴定材料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撤销已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

委托人 (机构)

(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1. 文内为5号宋体。2. 涉及选择项目的,确定后需将□涂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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