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纳律所接手关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但最终结果为不予起诉,意味着当事人不构成犯罪,也无需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件在到达法院审理判决之前,郝律师团队是如何介入、争取达到不予起诉的结果呢?背后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顾名思义,交通肇事罪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其中,交通肇事罪不予起诉包括三种情形。
第一,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