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款无需代缴个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如果达到纳税标准的,要交个人所得税。
找法网提醒您,经济补偿金列入工资、薪金所得这一计税项目中,并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由于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由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标准
1.企业应当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2.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